6月13日,国家医保局印发《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和工作程序,提出将于今年11月公布调整结果、发布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工作方案》提出,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参加2024年药品目录调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针对此次变更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4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2024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
《工作方案》提出,所有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均属于调整范围。以下情况须申报后方可调整:2024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且不申请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2024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适应证或功能主治未发生重大变化,因适应证或功能主治与医保支付范围不一致,主动申请调整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主动申请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等。重点考虑将近3年未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供应的常规目录药品;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按协议约定保障市场供应的谈判药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药品调出目录。同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
国家医保局还同步发布《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符合申报范围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授权主体,统一采取网上申报,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在线提交申请,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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