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19年度,陕西将下达2.61亿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为增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可持续性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
作为国家综合医改试点和率先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的省份,我省不断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在2016年度和2017年度国家组织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考核中,我省分别位列第5和第6,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我省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按照每个设区市1000万元、每个县300万元、每个市辖区100万元标准的70%拨付,剩余30%的资金将在2019年年底进行医改考核评价后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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