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医保按病种付费改革,推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近日,江西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基层病种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第一批基层病种目录》同步发布,包含233种病种。
基层病种是适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且基层具备诊治能力的病种。《通知》明确,江西省将遴选一批适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技术成熟、费用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确定为医保基层病种,实施医保支付政策倾斜,引导参保人员基层首诊、有序转诊,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基层病种,个人待遇不受影响。
根据《通知》,纳入基层病种的,不设医疗机构调节系数,即对该病种采用同一分值与医疗机构结算。结算分值在参考《江西省第一批基层病种目录》次均住院费用的基础上,由各统筹区测算明确,并应用于结算、清算。
江西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参保人员来说,这项政策可以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和实惠。政策鼓励常见病在基层解决,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好病,免去了去大医院排队的奔波之苦。医保报销政策本身就向基层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江西省参保居民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达90%,在三级医院则为60%。同时,在基层就医的医疗服务单价本身也更低,就医的总花费也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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