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全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民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军队、武警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检查内容包括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执行情况,未执行药品零差率的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执行情况,公民临床用血价格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等。检查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医疗机构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第二阶段省市场监管局对省级医疗机构进行直接检查,并派出督查组赴各地进行重点督查;第三阶段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收集整理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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