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巩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果,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上,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将签约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
《通知》指出,要根据基层服务能力和签约服务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确定年度工作目标,避免“一刀切”,力戒形式主义和超越实际的指标要求。各地要完善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将签约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考核中的作用。优先选派家庭医生团队的全科医生骨干、护士、乡村医生参加线下培训,提升基层护理人员上门服务能力,围绕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安宁疗护等上门服务项目开展相关培训。
《通知》要求,要着力提高签约居民感受度。大力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在安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为患有慢性病的签约居民开具4周~8周的长期处方。积极推进上门服务,有条件的地区要为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残疾人、终末期患者等确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
《通知》指出,要持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准确理解和把握“应签尽签”的内涵,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服务能力、自然环境、贫困人口数量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应签”的范围,做到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感受度。大力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结合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整合,推进医联(共)体内签约居民健康数据共建共享。推进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居民满意度等信息,作为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逐步实现签约服务管理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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