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各级政府加强对综合监管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坚持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医务人员信用记分管理制度。
《意见》强调,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评定,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对失信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医师电子实名认证情况监管,加强医师多点执业监管,严厉打击租借医师证及“挂证”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医疗养生类节(栏)目和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意见》要求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全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注:上述内容系转载,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 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如原著作方不同意转载,可随时来电沟通删除转载内容。
相关链接
- 四川: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将全面落实一次挂号管三天【2025-04-24】
- 四川开建50个智能化康复中心【2025-04-14】
- 四川稻城县医疗团队到泸州交流学习【2025-04-10】
- 四川宣汉县卫生健康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召开【2025-03-13】
- 四川省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培训班在德阳市罗江区举行【202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