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要求医疗机构需对医务人员开展鼠疫防治全员培训

北京华一康健国际医院管理中心http://www.huayikangjian.com2019-12-19 09: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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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12月18日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组织需对医务人员开展鼠疫防治全员培训。重点培训疑似鼠疫患者早期识别、诊断、鉴别诊断、救治处置以及鼠疫诊断标准、诊疗方案、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通报称,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及发热门诊管理,强化医务人员识别传染病疑似病例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医生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接诊发热患者时,要注重询问是否来自疫源地,有无接触具有发烧、淋巴结肿大、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症状患者,对鼠疫疑似患者开展早期排查和识别,疑似和确诊鼠疫病例按照就地、就近原则,转入当地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通知

目前已进入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流行季节,近期,我区出现人间鼠疫散发病例,传染病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早期识别能力及诊疗管理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化水平,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就做好鼠疫、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传染病预检分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规章规范,建立健全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置发热门诊,至少设有诊室、隔离室,做到标识明显、相对独立,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合理,流程规范,制度健全,配备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吸痰装置、氧气装置等急救设备,硬件设施无法满足需要的要通过采取制度、流程、消毒隔离等其他方面的改进措施予以弥补。其他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结合实际设发热诊室,配备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手消液等防护用品,标识清晰,流程规范,发现可疑发热病人就地留观报告。嘎查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要设临时留观室,配备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手消液,标识明显,流程规范,发现可疑发热病人就地留观报告,停止接诊其他患者,在病人离开后按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二、提高传染病早期识别能力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门、急诊及发热门诊管理,强化医务人员识别传染病疑似病例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医生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接诊发热患者时,要注重询问是否来自疫源地,有无接触具有发烧、淋巴结肿大、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症状患者,对鼠疫疑似患者开展早期排查和识别,疑似和确诊鼠疫病例按照就地、就近原则,转入当地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强化拟转诊到区内其他盟市就诊的不明原因发热患者的鼠疫排查,排查结果由盟市级医疗专家组复核后作出判断;对拟转诊到区外就诊的,排查结果由自治区级医疗专家组复核后作出判断。要按照流感病例监测工作具体要求,做好技术支持和数据对接,确保流程病例监测及时顺畅。

三、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指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辖区医疗机构鼠疫防治培训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组织对医务人员开展鼠疫防治全员培训。重点培训疑似鼠疫患者早期识别、诊断、鉴别诊断、救治处置以及鼠疫诊断标准、诊疗方案、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内容,提高医务人员鼠疫发现和报告意识及规范化诊疗和患者管理能力、水平。医务人员鼠疫防治知识和政策培训覆盖率100%,培训前和培训后进行测试,合格率95%以上,对其他非医务人员开展鼠疫防控相关知识。要以《医务人员流感培训手册(2019年版)》为基础,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流感诊断、鉴别诊断与规范治疗能力。通过专家现场指导、驻点培训、远程短视频医疗等手段,加强对基层流感医疗工作的指导。

四、严格疫情应急处置及信息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要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制定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传染病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科室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确立或指定具体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2名或以上专(兼)职人员,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传染病信息报告专用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保障疫情报告及其管理工作。要确保报告流程清晰,人员电话、传染病网络直报通畅。

五、做好物资储备和个人防护

医疗机构要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基本装备物资储备目录(2018年版)》,按照一级防护配备白大褂、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手套、帽子,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医护人员;二级防护配备乳胶手套、帽子、一次性防护服、N95口罩、鞋套、防护眼镜;三级防护配备一次性防护服、帽子、N95口罩、鞋套、呼吸头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等的要求,储备应急处置相关物资。落实《医院隔离技术规范》,按照规范流程穿戴、摘脱个人防护物品。

六、严格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工作机制,建章立制,落实岗位责任。要按照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方法和程序。要制定具体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清单,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流程,重点加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按照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有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配备防护用品;有医疗废物暂存间,有防鼠、防蚊蝇、防盗设施,有清洗消毒记录。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医疗废物处置场所和处置记录。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要针对薄弱环节,排查隐患,督促整改,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化水平。对于违反传染病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造成传染病医源性感染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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