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结合我省实际,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作。要求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药师配备,三级综合医院每100张病床与临床药师配比应不低于0.6。取得临床药学本科以上专业教育或临床药师培训证书的药师可直接参与临床药学服务。
按照要求,医疗机构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并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优化本机构用药目录,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国家及省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医保目录药品,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同时,我省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诊疗或远程短视频医疗,开展“互联网+药学服务”,为患者提供在线药学咨询,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开展用药知识宣教。电子处方应由互联网医院或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医疗机构开具,在互联网流转过程中,必须经药师线上审核。电子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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