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规范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

北京华一康健国际医院管理中心http://www.huayikangjian.com2021-01-27 08:40:14

【字体: 打印本页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湖北省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互联网医院不得对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其他用药风险较高或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进行审核、配送及流转,相关药品不得纳入互联网医院药品目录。在处方调配方面,互联网医院开具并审核合格的处方可在互联网医院实体医疗机构调配取药、委托第三方药品配送企业配送或流转至零售药店取药。

《办法》要求,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处方流转服务,建立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平台,遴选入驻平台零售药店。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药店和患者的数据对接,在医生、药师和患者之间实现处方和药品信息互联互通,完成医师电子处方开具、药师在线审核、药店调配核对和药品配送等流程。


注:上述内容系转载,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 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如原著作方不同意转载,可随时来电沟通删除转载内容。

相关链接

  • 暂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