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拓宽社会办医领域,鼓励发展基层医疗服务,将各类主体举办的诊所、门诊部、一级医疗机构、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等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基本形成。
《意见》提出,推进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支持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符合规定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支持社会力量优先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支持专业照护机构、护理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参与护理站建设运营。鼓励各类主体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合理确定家庭病床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的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意见》明确,江苏省级财政将统筹现有专项资金,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医疗设备购置等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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