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陕西省卫计委要求各地做好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进口抗癌药品采购价格调整工作,自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新的价格公告之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新的采购价格。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等要求,省卫计委要求对国家公布的进口抗癌药品清单中涉及我省采购的进口抗癌药品,自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新的价格公告之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新的采购价格。
国家谈判的14个抗癌药品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相关企业将按照谈判约定时间在省平台申请调价,自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新的价格公告之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新的采购价格。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将进口抗癌药品调价情况通知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加强对进口抗癌药品调价后的采购管理。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登录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调整本机构的药品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协商处理库存药品,保障患者临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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