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202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督查激励拟推荐地市名单开始公示,河北省保定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芜湖市、山东省德州市、河南省许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佛山市、重庆市开州区、贵州省遵义市10个地市上榜。
据悉,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1个参评地市,就202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价,由此产生该名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明确,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给予奖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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