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15所三级中医蒙医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7〕3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22〕41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于4月18日—5月10日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等15所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开展等级医院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如对公示相关情况有疑义,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实名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管理处提出。
联 系 人:李晓静
电联系话:0471—6944929(传)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内蒙古卫生健康委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管理处
附件:三级中医蒙医医院评审结果
2023年6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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