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在长春市举办医学科研诚信管理培训会,以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管理和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将科研诚信管理工作与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发展同质化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医学科研全过程审查、科研成果转化审查评价及日常监管,健全明责、知责、察责和追责机制。在处理规则上,按国家要求从严从重顶格处理,增加透明度和曝光度。在激励机制上,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将科研诚信与个人申报职称晋升、科技奖励、学位、科技人才称号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坚持惩防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的原则,加强科研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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