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新疆内外共治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工作通知》提出,将以内部管控、外部监管等方式持续强化新疆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内部须严格积极落实医疗核心制度,重点抓好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管理使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落实高值耗材、药品的点评制度和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制度。狠抓医疗服务过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针对“两大两多”(大处方、大检查、自费药品耗材多)等过度医疗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点评和公示制度。
在外部监督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到公正公开,落实有效措施,设立有奖举报电话。逐步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信用体系和行业退出黑名单制度,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其执业资格,定期考核不过关吊销医师资格证,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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