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患者网上就医安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与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相关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医疗行为,让患者放心看病。
根据《通知》,四川将对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实行准入管理,将互联网医院准入纳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许可事项。该省规定,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院的举办必须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实体医疗机构申请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互联网医院申请执业登记前,必须按照四川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的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互联网医院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与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一致。
《通知》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审查决定。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时,要在原有审核要求基础上,组织信息系统和信息安全相关专家严格审查,把好准入关。同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原则,通过四川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对互联网医疗机构在线医疗服务行为实行全程监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互联网医院和从事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监督电话和其他监督方式,受理和处置违法违规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举报。
该省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监督检查发现或举报投诉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要将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监管结果与实体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评先评优、数字化(智慧)医院评审等挂钩,将医疗机构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分、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实现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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