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审议通过 医疗废物将实现全过程监控
北京华一康健国际医院管理中心http://www.huayikangjian.com2020-03-27 09:04:13
3月26日下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介绍。其中《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表示,办法对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的各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作为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专门地方性法规,办法的出台,对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防范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对医疗废物管理职责予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的规划,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体系,加大财政投入,设置区域性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医疗废物设施(第3条)。
同时,明确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并要求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管资源信息联合共享和联合监督执法机制(第4条、第17条)。
此外,办法通过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医疗废物管理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规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省医疗废物监管信息系统,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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