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印发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相关通知,强力推进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检测实验室建设。截至6月28日,该省36家省市三级综合医院、61个县(市)综合医院全部建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每个县至少有1家医院具备检测能力。另外,还有22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检测能力。
据了解,安徽省严格建设质量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对于已确认开展的检测机构,要求做好标本采集处理、包装、保存、运输送检、实验室检测等工作。同时,要求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掌握相应的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对于各送检医疗机构和负责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要求准确做好患者检测标本信息登记工作,保证检测标本信息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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