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等级评审,乡镇卫生院分甲、乙、丙三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甲、乙两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评审标准执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遵循“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适当调整评审标准,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后实施。据悉,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卫生健康委发文公布,乙、丙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文公布。评审结论自发文之日起,满4年后须进行复评。
注:上述内容系转载,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或描述, 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包含文中图片的版权来源),本站不承担前述引起的任何责任,如原著作方不同意转载,可随时来电沟通删除转载内容。
相关链接
- 海南7家医院等级评审结果公示【2025-12-26】
- 等级评审指标管理 :非预期再住院智能监测【2025-08-14】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等10家医院等级评审结果公示【2023-11-15】
- 浅谈医院等级评审准备应该怎么做【2023-06-27】
- 青海公布25家医院等级评审结果【2023-05-09】
- 重庆启动第二届医学科创成果转化大赛【2026-04-02】
- 重庆市巫山县召开2026年卫生健康工作会议【2026-03-20】
- 重庆在医卫领域推广社保卡【2026-03-17】
- 重庆持续推进中医药改革 "家门口"看中医更方便【2026-03-05】
- 重庆将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中医药服务能力【2026-03-04】





扫码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