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通报》明确,2021年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18个地方,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各单独安排奖励资金500万元。
18个地方包括:北京市东城区、河北省唐县、山西省介休市、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上海市长宁区、浙江省开化县、江西省丰城市、河南省郏县、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醴陵市、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大竹县、贵州省赤水市、甘肃省玉门市、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
《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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