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内三级公立医院(含综合、专科、中医)全部参加绩效考核,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2019年,全省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的指标构成。其中包括:通过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查检验同质化等指标,考核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代表性的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考核医院重点病种、关键技术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通过预约诊疗、门急诊服务、患者等待时间等指标,考核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效果;通过人才结构指标,考核医务人员稳定性;通过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指标,考核医院创新支撑能力;通过技术应用指标,考核医院引领发展和持续运行情况;通过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指标,考核医院信用建设;通过门诊患者、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评价,衡量患者获得感及医务人员积极性。
《通知》要求,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全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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